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情况

来源:党委(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696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要求,我校认真梳理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形成信息公开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91日至2021831 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兰州文理学院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学校紧密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清单》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式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联动传播合力,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信息。一方面重视传统发布平台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信息门户等主题网站群及广播、电视台、报纸、橱窗等媒介的作用,对学校出台的重要文件、人事任免、重大活动部署等及时发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新型媒介的作用。以受众喜爱的方式,丰富信息公开方式。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微博直播等,对学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学校一些重要活动进行直播,让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活动进程,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助推学校中心工作的重要保障,继续坚持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理念,持续完善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全员参与,统筹推进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工作格局。学校不断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学校办公室积极探索更加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途径,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日期内将信息归类汇总并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三)监督保障不断深化

学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监督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要求各部门增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主动公开、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学校注重对各部门的保密意识教育,要求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兰州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兰州文理学院新闻网发布信息1793;官方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07条,现有粉丝人数5406;官方微信累计推送信息392条,总阅读数593316次,粉丝人数70713;视频新闻共 制作发布58期,总时长30425秒。《兰州文理学院报》共出版10期,处理文字稿件43万余字,刊发23万余字。

    2.通过兰州文理学院广播台播出节目360期,播出时长180小时。

    3.通过兰州文理学院信息门户系统、OA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布重要通知公告105条,文件605条,会议纪要37条,会议安排70条。

    4.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各类信访电话邮件等,办理各种事项260余件,对于关涉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听取教工、学生意见建议,并及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5.通过举办每年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各类专场招聘会等,主动公开招生、就业等特定主题的信息。

6.通过兰州文理学院年鉴、统计报表、学生手册、招生简章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网站主要依照《清单》中10大类50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调整,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依托学校门户网站和各类主题网站,公开学校简介、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教代会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等有关信息。学校概况和教代会制度还可以直接链接到学校主页和校工会相关网页。

.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将考生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把握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

    (1)招生方面。进一步加大学校官网及招生就业处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公布录取原则、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及奖、助贷等相关政策。并及时撰写、编辑新闻稿件,积极回应考生网络及电话问答,主动掌握舆论主导权。录取期间,在学校、招就处官微发布各类消息15条,接听考生及家长咨询电话1800余次,浏览量8万余次,单篇最高浏览次数达1.3万余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830日结束,整体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兰州文理学院门户网站、兰州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及兰州文理学院高考录取查询系统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查询录取结果及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做到录取信息、录取结果公开透明。

    (2)就业方面。学生基本学籍信息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发布,由学生自主确认,签约信息由学生自主填报,学院依据三方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靠。将就业工作情况通过简报、就业工作推进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等方式进行公开。9月初将下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通过网页形式进行发布,邀请用人单位入校招聘。凡是经第三方调查的就业质量报告均通过网页形式进行发布。在寒暑假和疫情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及负责事项通过网页、或校内张贴形式予以发布。毕业生离校后,将学籍档案邮寄EMS单号通过网页形式进行发布,方便用爱人单位及毕业生查询,更新《兰州文理学院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手册》和《毕业生温馨提示》,并及时发布到学校就业信息网。我校共有2016人申请求职补贴,按照文件申请要求经过二级学院和招就处的审核,共有15272022届毕业生符合要求予以审核通过,目前报送城关区就业局等待最终审核。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学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2021年通过财务网站公开、教代会公开、办公场所内公开、OA办公系统公开、财务信息QQ群公开等方式公开财务信息。通过这些渠道实时发布动态信息,持续增强沟通互动,增强了与学院及其他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管理需要,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1)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财务处网站设置“财经法规”“规章制度”“服务指南”栏目,及时公开国家和学校的各类财务规章制度,提供财务办事流程及报务指南等信息。比如,我处在财务辅助系统中,增加工资查询模块,各老师能够实时查询到工资信息。

2)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对于财政厅批复的预算和决算,提前做好公开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制定公开表格,拟定有关文字说明,经处领导审核后报校办履行审查手续,在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发布到财务处网页的“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学校每年召开的“两代会”上,向广大教职工公开财务预算和决算数据。

3)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规定,学生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中注明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查询、监督,全力推行“阳光收费”。同时,学校已经建立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正确。

4.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高度重视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学校所有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均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兰州文理学院招标办公室网站等指定的网络媒体上予以公布。学校各项招标采购活动均公开透明,均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执行,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贯彻执行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将拟定的方案向师生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修订再作出决定。通过OA发布了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和招聘结果,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学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校内岗位津贴方案等情况。

6.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学校2021年度在校生总计11592人,其中本科生10174人,占总数87.76%,专科生1418人,占总数12.24%2021届毕业生应毕业人数3162人,实际毕业人数3109人,授予颁发学位:1946人。全校开课总门数2421门,其中公共选修课203门,占总课程门数的8.4%。全年普通话考试人数共3275人次。2021上半年发放教材63000册;下半年发放教材89100册。学校持续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各类教学工作信息,共制发文件24个。宣传并公布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建设、学士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在校园网及教务处网页全年发布共110条教学新闻,智慧校园办公系统发布168条教学类通知公告。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在办公场所制作公开栏,将学生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审流程、医疗保险工作流程、校方责任险理赔流程、评优工作流程、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等等八项办事程序予以张贴公开,便于学生掌握和办理。对优秀毕业生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国家奖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雁苑奖学金评定、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工作,及时下发文件,实现了评定评选条件、程序、名额三公开;2021年,共下发学生管理工作文件53份,保障学生知情权、参与权。对学生证办理、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5065名生源地贷款确认、学费补偿等事务,也及时公开规定标准、时限、材料上报要求;对学生处理处分,也及时告知公布,并告知申诉渠道和时限;及时征集、公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及岗位要求,2021年公布助学岗位275个,每月平均发放6.05万元,切实保障了学生权益。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即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确保学生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省级三好学生37人,优秀毕业生64人;校级优秀毕业生91名;优秀班主任26名;“三好学生标兵”302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49名、“三好学生”148名、“优秀学生干部”74名、“先进班集体”2619名国家奖学金;32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3887名国家助学金、143名雁苑奖学金。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新增授权点审核办法等有关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了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管理等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我校共受理师生、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年,学校未接到和未发现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从学校到各单位、部门的不同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领域的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教育收费信息等公开公示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学校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办学成就的信息发布。

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并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能在校园网上公开和办理的事项,切实做到网上公开、网上办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