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党委(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次数:773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放假,10月8日(星期二)教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和学校迎评工作实际情况,9月28日、29日全校教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9月28日(星期六)补上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9月29日(星期日)补上10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10月12日(星期六)周末休息。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放假期间要根据评建办、教务处的统一安排,按照“评建任务第一、时间服从任务”的原则,完成各项评建任务。

 

二、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

1. 学校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安排好各自的值班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值班安排请于9月24日17:00前分别报党委(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值班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值班安排须注明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和联系电话(办公室座机)。值班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靠实责任,确保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2. 值班期间要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的监督检查,认真答复相关问题。若发生重大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不认真履行总值班职责的同志,学校将依规通报。

3. 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要专门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做好学生假期安全乘车、防溺水、防诈骗、防灾害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工作,重点关注放假期间学生留校及外出情况,随时掌握并有效部署各类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4.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办公场所、机房、仓库、重点设备、图书档案特别是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检查学校各类监控、消防等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加强对校园、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责任,保证节日期间食堂伙食及学校水、电、气正常供应;要认真做好网络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和舆情稳定。

5. 各二级学院“十一”国庆节期间要按照“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5:30前将零报告报送至保卫处,由保卫处汇总后报党委(学校)办公室。

6. 总值班电话:8685121

   校      办:8685268

   保  卫  处:8683110、8685150

   后勤管理处:8685086

   学生工作处:8685126

  

                                                   兰州文理学院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