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高校定位的改革调适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日益重要和紧迫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是我们党对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1999年至今10多年来,我国高校规模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已形成世界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历史性转变。2012年8月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我国已有2762所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规模已达到3167万人,毛入学率达26.9%。但伴随着规模增长而来的是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日益凸显。高校学术文化氛围不够厚重,教师整体素质不够高,部分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知识单一,实践能力薄弱,社会责任感淡漠,毕业生非专业就业及毕业生失业现象甚为突出。一些高校科研水准不高,科研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转换率较低,现代大学理念缺失,高等教育在各个层次上均存在滑坡现象。在部分高校,“今天的学生与过去的学生相比,研究生不如本科生,本科生不如专科生,专科生不如中专生,”这样的说法虽然有些言过其实,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上存在的问题。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明显落后于规模数量的增长,高等教育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这种情况尤如美国当代教育家詹姆斯·杜德斯达曾经所言,“在资源有限的时期,过快的增长是以牺牲教育与科研的质量为代价的,……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正在经历飞速变化的时期,这就要求大学做出相应的变革”①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形势严峻,除了国家与社会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资源短缺、教育体制改革滞后、质量机制及质量管理制度缺失、政策失误、社会及学校不良风气等等因素外,高等学校诸多方面定位偏移是重要原因。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党和国家以及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1年胡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都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行了深刻阐述,并提出了严格而紧迫的要求。前总书记胡锦涛深刻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彻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来完成。党的十八大确立了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立了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创新。这些思想和部署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其内涵式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积极进行高等学校办学观念、人才培养、学科专业设置、高校分类等方面定位的改革调适,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二、办学思想观念偏移的变革调适
拥有先进的办学思想观念,是办好高等学校的核心要素之一。变革调适高等学校办学思想观念是高等学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思想文化基础。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确立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各类人才,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竞争异常激烈,高等学校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办学主体,高等学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教育产业化思维,极大的市场需求及利益推动,金融机构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尤其是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形成了推动高等教育规模迅猛发展的巨大力量。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跃进出现或扩展了一些偏离正确位置的办学思想观念。归纳起来就是“高、大、全、热、争”的高校办学中的一些思想观念。“高”的思想观念,就是高校发展要高起点、高目标、高级别、高规格、高速度,占领制高点等。“大”的思想观念,就是高校发展要有大视野、大气魄、大手笔、大宏图、大动作、大规模、大招牌、大楼房、大校园、大学城、大产业、大集群等。“全”的思想观念,就是高校发展要全面应对,全面涵盖,多视角,全方位,立体化,统揽通占。“热”的思想观念,就是办热门学校、热门学科、热门专业,开热门课,什么热干什么,什么时髦追赶什么。“争”的思想观念,就是高校发展要争机会、争政策、争项目、争经费、争资源、争学科专业权、争学位授予权、争机构、争编制、争牌子、争职称职位、争待遇,等等。在“高、大、全、争”的高校办学思想观念影响下,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些盲目性,投机性、功利性、商业性、投资性甚至荒唐性、虚假性的行为,偏离了高等学校很多方面的正常目标、位置和范围。一些高校形成的“高”有“虚高”、“高帽子”、“高调子”、“发高烧”的成份,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一些高校形成的“大”,有“壳子大”、“架子大”、“名称大”、“牌子大”、“水分大”的因素,形式胜于内容,华而不实;一些高校形成的“全”,有“小而全”、“弱而全”、“虚而全”、“凑合全”的现象,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一些高校的“热”,有“虚热”、“一阵子热”的状况,基础不牢,不能可持续发展。一些高校为获得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资源条件支持而过分地实施“争抢要”行动,也出现不少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上述“高、大、全、热、争”的高校办学思想观念,是一些比较极端的高校本位思想和急功近利的高校发展思想,是在改革开放及高等教育大发展形势下对高校所处的社会环境条件、教育环境条件和高校生存发展前景及高校主观能动性的错误认识,是在市场、竞争、名利、高校本位、职能、发展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迷失错位。这些思想观念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违背了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性。虽然这些思想不是我国高校思想观念的主流,但它却给高校的健康、和谐发展带来了伤害和不少负面影响。使高校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和办学失误。大学办学的思想观念是大学的灵魂和命脉,大学思想观念的偏离迷乱危及大学的生命。在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实现正确的高校定位,坚持和发展正确的思想观念。调适高校办学思想观念与高校正确定位的关系:(1)厘清高校办学思想观念的良莠,激浊扬清。高校办学思想观念很丰富,一些基本的观念已经获得人们的普遍赞同。譬如:高校首先是高等教育机构,以培养各类型、各层次优秀社会人才为根本目标和职能,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校水平的第一标准,否则,高校就不需要学生,也不成其为高校。高校首先必须集中资源力量“立德树人”,搞好教学培养工作。高校不努力保证或不能保证学生的培养质量就存在办学错位和工作失职。其次,高校是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以科学技术支撑教育,高校和学者的使命、价值和追求都是学术,没有学术氛围、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也不能称之为高校。第三,高校是为国家与社会提供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服务的社会机构,以引领社会发展方向,推进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已任,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如果高校脱离了为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的目标,高校就存在办学思想观念缺位和工作失职。第四,高校是进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高等文化机构,以收集、整理、保存、传播、创新文化知识为重要职能。高校是文化知识最丰富、最前沿、最高深、最高雅的场所,是社会最美的知识殿堂和精神家园。高校还有很多的价值和职能,均附属和服务于以上职能。如果在观念上贬损、排斥上述思想观念,在办学实践中违背、偏离上述思想观念,认为高校主要是物质生产部门、商业机构、政治机构、意识形态宣传机构、一般社会组织,或者其他什么组织,主张高校政治化、行政化、产业化、商业化、市场化、低俗化等等,则是对大学本质及其一般属性偏离违背的片面错误思想观念,理应被清理否定。(2)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的高校发展观。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高速度、跨越式进行规模数量扩张的行为应当即刻结束,稳步、持续、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应当成为主流。要准确把握高等教育现阶段性特征,充分认识现阶段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高校办学思想观念,树立科学的高校发展观。高校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立足自身发展,核准自身定位,明晰主、次要职能,找准发展目标与空间,调整结构,夯实基础,稳步发展,提升学科专业,练好内功,增强底蕴,办出优势,创出特色,实现由外延式发展为主到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转变。(3)完善体制机制,为坚持发展正确的办学思想观念提供制度保障。要在国家高等教育与高等学校管理政策、制度以及高校的自我管理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原则、规则、机制体系,引导、规范、支持高校的办学思想观念及其实践。譬如,完善领导责任制、考核制,让领导们把主要精力用来研究和实践正确的办学思想观念;完善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制与审批制,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结合起来;构建标准体系,以人才培养水平为首要标准,以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重要标准,科学全面地规范、评价和监督高校办学活动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目标,以提高教师水平为关键,以教学为中心,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等;这些规制及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地促进正确办学思想观念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三、人才培养层次目标偏移的改革调适
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国家与社会培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我国已基本形成主要包括五个层次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培养大专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主要培养本科生的教学型院校、主要培养本科生兼及研究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本科生与培养研究生并重的研究教学型大学、以培养研究生为重点的研究型大学。各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国家与社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和自身的办学条件、能力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层次目标。但是,在市场经济及现有高校社会生态环境条件下,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高等教育的部分产业性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市场竞争、社会需求等多重因素,使高等学校办学目标多元化、功利化、商业化的倾向比较突出,办学层次定位偏移、办学层次紊乱的现象比较严重。从质量方面看,很多办学条件、能力、生源情况差距很大的学校却在办着同等层次的教育,无论是专科、本科层次,还是硕士、博士层次的教育,均有这种现象;从数量看,不论学校的办学条件、能力、原有规模怎样,追求扩大数量、规模,几乎成了高校的共同倾向,各高校规模得到了空前发展。2011年,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专科生及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的比例关系为:专科生与本科生之比0.71:1,本科生比硕士生为:9.8:1,硕士生比博士生为:5.1:1。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层次方面各层次的绝对数量、各层次的比例关系,尚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高等学校已确立了比较合理的人才培养层次目标及其数量比例关系。以美国为例,20世纪末,美国有各种类型的高等学校3856所,与社会人才需求结构相联系,根据所授学位的水平等,美国高校主要分为5个层次类型:(1)研究型大学130余所,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培养硕士生和博士生为重点,这类大学每年授予博士学位数为最低50名,多的达数百名以上;(2)博士学位授予大学400余所,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培养研究生为重点,这类大学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数为最低10名,多的达数百名以上;(3)综合型大学600多所,学位齐全,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并重;(4)普通四年制学院500多所,以文理科为主,主要培养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5)社区学院与专科学校2000多所,为大专普及层次,学术类型的毕业生可转入有本科的院校继续学习,职业类型的毕业生毕业后进入就业阶段,这些学校一般可授予副学士学位,较少的可授予学士学位。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高等职业和专科学校在校生约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0%,本科生与硕士生的比例约3:1,硕士与博士生的比例约为10:1。这种层次结构和这些比例关系是比较适合美国社会需求和高校教育发展规律的。从上述情况看,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层次比例与美国等欧美国家有较大差距,结合我国国情和高校的条件能力来看,问题也不小。具体说来,我国高职高专教育和大学本科教育近10年发展太快,不少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生源质量达不到应有标准,教育质量较低,绝对数量偏大,严重挤占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硕士生博士生教育的发展速度亦过快,培养条件差,质量也存在问题。硕士研究生在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相对问题还不大,而博士研究生的比重则过高,培养要求偏低。美国的博士生在高校学生中的比重很低,硕博比为10∶1,博士生教育在规模、多样性和质量方面都是世界领先的。美国在读博士生约有40万人,分布在广阔的学科领域,博士生教育被称为顶级教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被视为精英分子。博士生的甄选非常严格,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可能被录取,在读博士生的数量仅是在读硕士生数量的十分之一,行政管理之类的应用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最低需3年,更多的学科则需要6~9年,学生需要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三个部分的高难度修业,淘汰率很高。相比之下,我国博士教育从1998年的在读博士生45246人增长到2011年的271300人,13年间增长了5倍,平均年增长率14.77%。增长速度过快,硕博比率过小,学制偏短(平均4.15年),修业难度不高,淘汰率很低。博士教育师资、设施、经费、办学经验、管理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不足。
我国高等教育很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目标定位不准确,人才培养的不同层次目标缺乏明确的质量界限和规模数量比例,以及定位的轻易变化。专科学校想着上升为本科学校,本科学校想着上硕士点,有了硕士点的学校想着上博士点,单科学校想着变为多科学校,多科学校想着办成综合大学,教学型学校想着办成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想着办成研究教学型大学,进而想办成研究型大学,大家都不顾条件地往高层次挤。低层次的学校不着力巩固、充实、强化本层次的教育,却摹仿和重复高层次学校的教育内容,高层次的学校又来占领低层次学校的教育业务,比如,一些研究型大学既办普通本科生、硕博研究生教育,又办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等。高等教育层次界限模糊交叉、趋同本科、盲目攀升、比例失调、各层次的办学质量不高、个性和特点不突出、教育资源不足与浪费同时存在、人才培养与人才过剩一样并存等等问题较为突出。“职教不职”、“专业不专”、“低的不低”、“高的不高”、“本科扎堆”的现象较为普遍。高校扩招以来,高等职业教育增长幅度一直高于本科,规模已近占到普通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根据我国社会需求,现有人力资源、质量、生源情况,以及本科规模偏大等多方面原因,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趋近合理比例,但生源质量较低、办学质量低、构成复杂的问题较突出,亟需提高,应稳定招生规模,以提高质量为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和主体,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组成部分,通常应占整个高等教育50%左右的份额。鉴于目前本科教育质量问题也突出、规模增长较快、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形势严峻、生源质量低、专业能力不强、适应社会能力低等因素,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是目前高等教育任务的重中之重。应压缩或稳定本科教育规模、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硕士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先导,目前还具有精英教育的性质,随着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专业人才的进一步提升和高等专业教育进程的加快,硕士教育的精英地位将会逐渐丧失,硕士教育与博士教育间的区别与差距日益凸显,研究生教育层次结构优化的关键在于拉开和厘清两者的分野。在强调提高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同时可适当提高其数量规模。要在巩固学科研究型硕士生教育的同时加速扩展专业应用型硕士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尖端,体现着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准。我国博士生教育外延式发展较快,现规模偏大,应适当压缩或控制增长。我国硕博比中博士比重高出美国的1倍,博士教育质量已受到培养能力的制约。博士教育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尚存在着较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导师数量质量问题、学科设置、教育理念与方法、经费、场所、设施、信息、资料条件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宜逐步改革调适到位。
四、学科专业设置定位错位的改革调适
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及水平定位是其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立足点和发展空间。目前我国本科专业目录共设11个门类,下设71个二级类,249种专业;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共设12个门类,89个一级学科,386种专业。国家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是高等学校设置、定位、调整学科专业的基本依据,它总体上是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但也存在一定程度不适应的问题。而从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及水平定位偏移问题一直较为突出,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阻碍因素。
(1)学科专业向全科化发展,学科专业结构趋同。由于具有广泛学科专业领域的高等学校在办学层次规模上更能获得国家、社会的认同,在高等学校排名上更具优势,在资源获取上更为有利,我国高等学校想方设法追求学科设置向全学科化发展,学科水平定位向高标准发展。无论是国家部委直属院校还是地方院校,都把办更多的全科式高水平学科专业作为学科发展定位目标。综合类高等学校一般设置6个以上至比较全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多科类高等学校一般设置4个以上乃至比较全的学科门类专业,单科类高等学校一般设置2~3个以上乃至比较全的学科门类,有的工科院校放弃其工程师培养目标而转向学科专业全面的文、理、经、法、管综合性研究大学,有的高职高等院校也设置比较全面的学科,在广泛的学科领域开办了几十上百个专业。各种类型、层次的高等学校都在办比较多的乃至全科式的学科专业,使大量学科专业趋同化,比如财经类、司法类、管理类、生物工程类、信息工程类、建筑工程类的很多学科专业为很多高等学校所共有,造成了高等学校重复投资,无序竞争,加剧了学科专业结构与现实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学科办得过多过全,使学科专业的高水平定位落空,名不符实,甚至有名无实。
(2)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发展失调。基础科学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的客观规律,培养学生理论和方法方面的深厚功底,是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专业的知识源头和学术基础,是高校教学科研的基础条件。基础学科对人才培养、科学技术与文化发展、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作为学科门类比较丰富的学术机构,承担着大部分的基础科学研究工作。而基础学科对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往往是间接的,滞后的,限于经济文化条件、局部及个别利益立场,政府、高等学校及受教育者容易忽视基础学科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研的多条件、长周期、重投入等困难特点亦容易使人们将其视为发展畏途,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重视应用学科和工程技术专业。1950年代我国高校院系学科调整的结果是综合性、多科大学比重小,单科性专门学院比重大;文科、理科基础学科比重小,工、农、医、财等应用学科比重大,以后基本上长期延续了这种状态。应用科学是以解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问题为主要目的的科学,有现实的、直接的目的和功利性,应用科学以掌握和应用基础科学的理论、方法为前提条件。应用科学具有极高的经济社会价值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从局部利益考虑,人们更易于选择并发展应用学科。多年来,传统综合大学相对多地坚持和发展了基础学科,新建、合并及升格而成的高等学校相对少地设置基础学科,甚至减弱或部分地放弃了基础学科专业。基础学科专业变成了冷门,教师队伍得不到及时补充,报考和招生人数均有下降,在全部在校学生中基础学科专业学生的比重在下降。而应用学科则成了热门,教师队伍获得扩充,学科获得拓展,报考和招生人数不断增长。在全部在校学生中应用学科学生数量及其比重在上升。从2005年至2009年的五年,高等学校全部在校生中各学科学生的比例情况是:理科与工科相比,理科所占比例较小,工科占绝对优势;人文社会科学中哲学、历史所占比例很小,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比重很大。高校基础学科小比重、缓慢发展与应用学科的大比重、快速增长形成较大的反差和不平衡。加大了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要的矛盾及失序程度。
(3)交叉学科欠发展,交叉学科是不同学科之间相互渗透、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在知识经济时代,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各学科内部不同次科目之间的交叉,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开发研究之间的交叉,已经越来越多,对当代经济、政治、社会、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现代学科中,交叉学科是生命力最强,对社会作用最显著,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我国一批重点理工科院校开始了学科结构综合化发展,出现了理工农医财经各类专业相互渗透与结合的趋势,在专业院校中增设了一批文科、理科和应用文理科专业,在综合大学增设了一批应用理科和技术类专科,一些交叉学科发展了起来。近年高等院校设置的交叉学科增加了,一些高校还设了交叉学科研究所——如浙江大学的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交叉学科水平获得较大发展,高校中的化学物理、生物化学、计算数学、分子生物学、经济地理、核能应用学科、航空航天学科、军事电子学科等等学科获得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利益机制、管理体制,现有学科组织机制、投资体制、实验条件等因素制约,学科结合综合化进程一定程度上局限在学校办学类型、层次的改变,而没有真正发展到学科专业之间的交融结合。我国高等学校目前所设置的交叉学科总量、发展水平都还比较低。德国柏林大学早已设置了众多综合性的院系学科组织,成立了诸如历史与语言、环境与社会等115个综合研究所来发展交叉学科。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借助理工优势开创了国际经济学、工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生产运行管理等新兴交叉优势学科,还设置了64个跨学科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交叉学科建设进展很快。我国高等的交叉学科水平距发达国家高校还有较大差距。
(4)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不够强。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优势学科是指在一定的科学领域具有较高水准和发挥重要影响作用的学科,特色学科是指一定产业专业领域具有独创性且有较高水准和发挥重要影响作用的学科,有的优势学科也是特色学科。是否具有优势学科和较强的特色学科,直接体现了高等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力。英美一些大学的办学经验强调:第一,不要设置过多的学科,尤其不能盲目设立过多的学科“空壳”;第二,凡是所教授的东西一定要教得透彻,使其变成学生切实掌握并能自如应用的东西;第三,要集中资源,有所取舍,以办好若干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之强跻身先进大学之列。这是我们应当信服和遵奉的正确办学理念。1950年代,我国高校的院系调整使一些基础学科重点学科集中到少数综合大学,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综合大学的实力,形成了一些优势的理科、文科和特色学科,同时大办独立的多科院校和单科专业院校也形成了一些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但是也削弱了一些高校的综合实力和发展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改革开放后,高校学科建设大发展。1987~1988年,国家教委在文、理、工、农、医等主要学科领域及其相关领域评选出416个具有较高水平的重点学科,涉及107所高等学校。1990年代以来,国家为推进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实施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的“211工程”、“985工程”等一系列战略计划,这些战略计划的核心就是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建设,对高等学校及其学科建设发生很重要的影响。1998年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建设“211大学”、“985大学”中的若干所大学和重点学科,努力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2001年,教育部从全国高校中评定了964个重点学科,以期巩固发展这些学科,并带动更多的学科向优势和特色学科发展。我国高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体上来说规模数量不够大,水平也不够高。由于高等学校的体制、经费投入、社会资源条件、市场趋利短期行为、合并中的失误,决策失误等多方面原因(如1990年代以来高校扩招、高校合并及一些部委、行业高校划归地方和教育部管理后的负面影响),一些学校盲目扩张升格,建立了过多的学科,出现学科弱化的现象;一些学校缺乏必要的条件加强建设较多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只有较少的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一些学校丧失了原有的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相当一部分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处于较为一般的状态。
(5)学校设置定位的管理协调机制错位。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及水平定位属于高等学校建设管理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管理协调机制,但这些管理协调机制存在着错位问题。一是国家行业管理层面管理协调机制错位,高等学校学科的设置定位必须依据国家规定的学科目录及标准条件,违者必纠,长期以来这样的制度末到位;二是政府投资主体方面管理协调机制错位,各级政府在对高校的投资管理过程中,对高校学科设置定位影响过于强大,挤占了高校的自主权,不少学科的设置为行政决策而非学术决策;三是作为自主办学主体的高校的管理协调机制错位,高校在学科设置定位上有不小的自主权,但受行政效应和市场效应影响下的高校往往偏离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一些学科的设置为经济利益动机而非教育科技动机,而高校的管理协调机制难以到位发挥作用。
我国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定位错位的改革调适刻不容缓。主要的方法是:
首先,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加强高校学科设置定位管理与扩大高校自主权相结合。国家制定严密的典范性的学科目录、标准条件、学科专业管理办法、以及新学科增设条件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定位进行规范与引导;重点学科专业、基础学科专业及主要应用学科专业的设置定位由国家行业管理机构评审批准;对学科专业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态及高校学科专业发展状态,适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定位规定,并对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定位进行检查评价及调整;对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给予重点资助支持,从全局、宏观上保证学科设置定位上的合理化、优化和有序发展。高等学校在国家政策法规框架内享有学科专业设置定位自主权和一定的学位授予权,确定学科设置定位方案并进行申报;自主设置定位非由国家审批的学科专业,接受社会实践与市场的检验;根据内外办学条件和学科专业发展潜力确定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主要学科专业及一般学科专业;从高校局部、微观上保证学科设置定位优化,在高校特定的办学层次和学科专业层次上发挥所长,办出水平。
其次,改革完善一些具体的管理制度。学科专业设置定位改革调适主要是加快学科制度的建设。通过改革调整与创新建立一些科学规范的制度来促进学科协调、持续发展。调整制度本身必须符合高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律。能够切实规范学科专业行为,为学科专业发展提供现实保障。学科专业具体管理制度的要素主要包括:学科专业及社会需求状况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状态、对人才的需求状态及高校各学科专业人才供给状态,为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定位提供指导)、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度(对学科专业中长期发展的科学设置定位、规定和论证,使学科专业的发展进入有计划、有秩序、按规律办事的轨道)、学科专业知识群体组织及其职业规范制度(对学科专业人员资格条件、组织机构及职业操守方面的具体规定,从人的要素方面,奠定学科专业确立和发展的基础)、学科专业的运行制度、学科专业尤其是重点学科专业的培养提升制度、学科专业的基金制度、学科专业的评价制度、学科专业的监督与奖惩制度等等。
再者,根据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定位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管理体制及具体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实际,审慎地制定并实施一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诸如,有针对性进行学科设置定位情况检查督促,对一些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科进行整改和撤销处理;进行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定位改革调整试验,取得经验后进行推广;加大重点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复合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的支持力度,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高校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五、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偏移的改革调适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分类定位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错位和混乱现象:(1)以学科为依据划分的高校类型界限已经模糊不清,高校类型混乱。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形成了文理(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管理等高校类型,近年来高校办学模式多样化,纷纷走向综合、交叉发展,综合大学设工科专业,工程院校设文理科专业,农科院校设文理工科专业,这类现象已经普遍化,昔日经典的综合大学、单纯的专业大学已经不复存在,已经不能再简单地用过去的“综合大学”、“工科院校”、“农科院校”等等来界定大学类型。大学学科类型的复杂化一方面反映了大学学科交叉,复合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高校分类定位发展上的失控与无序状态。高校办学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局部利益目标引导下的大规模的综合化、全科化,必然导致高校办学类型上趋同混乱。学校、学科类型重复设置,趋同设置在一些城市、地区乃至全国整个高校系统已经严重浪费了资源和损害了办学质量。(2)以培养人才层次为依据划分的高校类型已扭曲变形,办学层次错乱。依照培养的人才层次不同,高校有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院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等基本层次和一些过渡层次。但在目前的办学环境条件下,为获得更有利的资源、更有利的社会条件、更多的国家财政经费投入,享受更高级别的干部人事待遇,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多数院校难以立足本位做强做大,都在千方百计奋力往上升格升级。专科院校争取专科升本科,本科院校争取上升为有硕士授予权的学校,有硕士授予权的学校又在争取成为有博士授予权的学校。基础好一些的学校不惜斥巨资引进院士等高端人才,以点带面,争取进入“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另外,一些较高层次、甚至顶级层次的大学也会不顾层级地办学,连高职高专层次也在其办学之列。再者,各种类型的异地办学、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和办学形式的出现,使得我国高校的类型层次定位更加紊乱,难以维持一个科学合理的分类定位格局,难以有效地培养各类各层次优秀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3)以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基本职能为依据划分的高校类型已出现变异,高校职能秩序颠倒。以高校职能划分,高校有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高校职能理论,高校首位的、根本的职能是教育培养人才,第二位的基本职能是科研,第三位的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但是,由于追逐较大利益要求高层次定位的思维定势,使一些高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的科研地位往往被盲目地拔高到首要地位,贬低和牺牲了高校的教育功能,导致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科研不强与教学滑坡的后果。而职业院校则要么过多地强调了为社会服务职能,重视对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降低人才培养的标准,要么相反强调了对学生通识知识的教育,而忽视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训练,也降低了人才培养标准。(4)缺乏对高等学校学术型和职业型的明确划分,管理上较为被动。高等学校有学术型和职业型之分是国际惯例,但我国缺乏对高校这方面类型的明确划分,它们在功能、服务对象、办学、管理、发展等方面的分化、特点和要求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和满足,管理上被动不到位,影响了其有序发展。譬如一些高校对自身的职业型定位不清楚,过分强调办学的学科性而轻视了职业知识技能培养,盲目向学科型学校发展,攀高升格。其原因既是缺乏高等教育政策的有力引导,也有高校自身的迷失。(5)高校自主办学的许多权力不能正常到位。高等学校在学科类型和学术水平层次上存在着差异性,因此,不同高校必然在同一领域或不同领域具有地位上的差异性和能级上的差异性。高校学科类型和能级水平的差异性决定了其办学主权的差异性,政府应赋予不同高校有差异性的办学自主权。由于缺乏全面缜密的高校分类体系,政府难以制定具体相关政策来确定并授予不同类型层次高校有差异的办学自主权,只能授予高校系统部分比较统一的自主权,使一些高校的办学潜力和特色不能正常发挥,还加剧了高校办学中一些混乱现象。
对高校分类定位的改革调适有利于理顺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引导社会正确评价监督高校,有利于高校确立正确的位置和发展目标、高效配置资源、实现科学发展。其主要的方法是:(1)制订并实施科学、合理、规范的高校分类定位方案。这个方案比较复杂,要系统地进行研究、论证和实验。方案要应用科学的系统分类分层理论、高等学校职能理论、人才市场分割理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发展的需求理论以及高校自身发展规律理论等,从决定高校类型与层次的多种因素、多个角度来划分高校的类型和层次。譬如,先按照投资主体、国家支持强度、学科与专业门类、学科与专业多寡等因素对高校进行横向分类,形成高校类别;再按照高校培养人才的层次、科研份量、社会服务力、特定办学层次的排序等因素对高校进行纵向分型,形成高校类别、型别(综合等级)、类别与型别(类别与型别均设有权衡因子及其标准)相结合的高校整体分类系统,每个高校均可按其相关划分因素及其标准确定为特定的类型。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高校分类系统的建立,实现高校的科学分工、有序竞争、协调发展。(2)建立和完善高校分类管理体制和具体制度,改变“一锅煮”、“一刀切”的传统管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学校由对应的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不同的政策、法规,在学校任务、办学经费、学科与专业设置、学位、职称与人事、招生、办学评价标准等方面,对不同类型的学校予以区别对待。从客观上保证不同类型的学校有不同的发展空间、并实现有序发展。(3)实行高校分类自主发展。在国家宏观管理下,高校享有较为充分办学自主权,高校根据所属的类型和发展空间自主发展。高校在确立人才培养为第一要务的基础上,确立发展目标,合理安排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毕业生就业促进、科技推广应用、产业经营等活动,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优势和特色,在既定的类型和发展空间内做出高水平。(4)要加强国家重点大学、一流大学的高位发展和高职高专院校的低位发展,巩固一般大学的中位发展。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调整高等学校分类结构、优化办学层次势在必然。(5)推行高校分类定位的法制化。高校作为培养人才和创造传承知识文化的机构,它的目标实现本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高校定位一经确定后就成它的以及它的领导管理者、教职工、学生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奋斗的空间,一般不能轻易改变。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证高校定位的稳定性,限制不同类别、层级的高校外延式跨类别扩张和攀层升格。此外,还应积极进行对高校职能次序错位,质量数量关系错位,德育、学术与职业关系错位,实践教育错位,管理体制错位等重要方面的定位改革调适。通过对高校若干方面的改革调适,稳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从外延式发展为主到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转变,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注释:
①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刘彤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1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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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陆亭.高等学校的分层与管理[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
[6]国家统计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
[7]中国教育和科协计算机网络中心.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8]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9]黄娟.我国高校学科历史发展及存在问题之探析[J].理论导报,2006,(7).
[10]李培凤.地方综合大学学科结构调整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4).
作者: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张棨 来源: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