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省2012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单位

时间:2013-04-18来源:党(校)办

   

表彰会会场

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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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

    4月18日下午,雁滩交警大队张汝东大队长一行来我校代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安厅颁发“全省2012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奖。校长史百战出席会议。副校长普登学主持会议。校办、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负责同志,各院(系)、艺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学校有关职工代表约70人参加表彰会。
 
    会上,雁滩交警大队副队长王立毅宣读了表彰决定。雁滩交警大队张汝东大队长向学校颁发了奖牌并作了讲话。张大队长在讲话中对学校继2011年获得“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之后再次获得“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表示祝贺,对学校多年来支持交管部门开展业务和高度重视并坚持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今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学校办公室主任薛志忠代表学校作了受奖发言。
 
    校长史百战在讲话中对雁滩交警大队多年来给予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悉心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指出,学校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是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雁滩交警大队在业务上给予帮助和指导的结果。史校长表示,学校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一如既往地做好相关工作,警校两家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联系,增进友谊,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安全,同时也要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不定时、定期邀请交管部门专家和业务人员来校作交通安全工作宣传报告,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会后,雁滩交警大队张丽同志作了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