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2011年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签订仪式

来源:党委(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04-27浏览次数:743

     

 

      

 

     

 

       

     

      4月27日下午,学校在学术会议中心举行了2011年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书》签订仪式。副校长田建中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甘联大党发〔2011〕13号关于印发《甘肃联合大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与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校长史百战同志讲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本涵义,我校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我校的年终考核《办法》自2004年实行以来,对于正确评价各单位,各部门的全年工作,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原来的考核《办法》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考核内容不够全面。二是考核办法不够科学。三是考核对象分类不够清晰。四是奖优罚劣不够有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我校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刻不容缓、势在必行。最后提了三点具体要求。第一,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我校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各院(系)党政一把手和机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负责,合理分工、互相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第二,各院(系)、单位(部门)要结合岗位津贴分配办法的制定把责任分解到人,把任务落实到人,把对单位、部门的考核延伸到个人。第三,年度考核时,考核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与评订办法》组织考核,提好公平秤,拿好公平尺,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考核单位,加分、给分、扣分有据准确,工作认真负责。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如发现舞弊行为,一旦查出,严肃处理。最后党委书记李志强同志和十一个教学单位、两个机关党总支书记,六个机关党群口负责人签订了《任务书》;校长史百战同志和十一个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十四个机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任务书》。
 
      在我校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标志着一年一度的考核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个院(系)、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