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学习实践活动要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

来源:党委(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09-03-11浏览次数:1276

 

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会议19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党中央已经制定下发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党委要全面正确把握、坚决贯彻落实,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根据这一部署,20082月至8月在江苏省、中央组织部等23个单位进行了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决定,从2008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参加第一批的单位主要是省部级党政机关、中管金融机构。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部署,对第一批开展活动的单位进行动员。

习近平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处于重要位置,担负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搞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不仅对于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还有利于省部级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好后两批的工作。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习近平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同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